減違規過馬路情況

為深入了解三盞燈區內社區情況及民生訴求,日前,民眾建澳聯盟副理事長黃成彬、莫超群及理事葉佩穎,於該會轄下三盞燈服務處舉辦“民眾接待日”,聆聽居民訴求,並聯同居民走訪社區,了解區內環境及市政設施,進一步收集居民意見及建議。

有居民反映,於荷蘭園大馬路近栢蕙花園路段,常有行人貪圖方便,沒有使用行人過路設施而直接橫過車道,尤其晚間情況更為嚴重。民建聯代表指出,行人不使用過路設施亂過馬路,除了對自身帶來危險,亦會對其他道路持份者造成安全隱患。儘管數月來,治安警持續加強對亂過馬路現象的懲處與宣傳,但因行人橫穿馬路造成交通事故時有發生。

根據當局數據,就二月十九日至三月三日這兩周內,治安警在本澳各區開展監察及打擊行人違規行動,便檢控逾二百八十宗行人違規個案。該會代表呼籲,有關部門除了持續排查亂穿馬路的黑點,並建議應就相關路況作出優化及整治,例如上述荷蘭園大馬路相關路段,可研究加裝護欄,引導行人正確使用斑馬線等過路設施,同時,應持續對行人加強道路交通法宣傳,提升守法及道路安全意識。

未來,民建聯將繼續以各種渠道收集居民意見及建議,並透過不同形式向政府反映,推動當局優化各項政策措施,提升民眾生活質素。

翻查資料顯示,根據第3/2007號法律《道路交通法》第70條第5款的規定,若在50公尺距離內有相關設施而行人不使用,執法人員可對有關人士科處罰款澳門幣300元。

 

民眾建澳聯盟副理事長呼籲政府持續對行人加強道路交通法宣傳,提升守法及道路安全意識。(資料圖片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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